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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盗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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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溟边走边在路上扒拉了点野菜当早饭,喝了一肚子水也没洗掉满嘴的鱼腥味。

今天必须找到能宰鱼的工具,再这么下去,他不光知道鱼的苦胆什么味儿,自己的苦胆也快吐出来了。

金雕的翅膀宽厚,在地上行走时只能微微敞开着以保持身体平衡。脖子没水鹭细,腿没蛇鹫长,飞起来雄猛无比,走起路来却显得虎背熊腰,自带一种天然的傻屌气质。

再加上金溟这会儿走路还垂着头直往地上贴,嘴里嚼着草根,时不时再伸爪子扒拉一下草丛里的石头,翻来覆去地看一遍,又不太满意的模样,撇着嘴巴“嘭”一声给扔远了,颇有一种无所事事不干正事的意思。

不然就是停下来看着太阳发会儿呆,翅膀对着天空比比画画,口中念念有词,神情痴痴傻傻。

简直就是——丛林街溜子的气质,还是个智商有点问题的街溜子。

一只通体乌黑只在剪子似的尾巴尖上有两点红胭脂的黑卷尾从空中悄悄飞过,落在远处的高树上,歪着头,满脸的疲倦和费解。

果然有一只大金雕,可他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黑卷尾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翘起一只爪子挠了挠耳朵。

昨晚后半夜被穿山甲堵着门骂到天亮,耳朵都快给骂出茧子来了。

这是穿山甲说的那只阴险可怕心机深沉演技能拿奥斯卡的金雕吗?

它已经换了八个方向观察,怎么丝毫没看出来呢?

算了,想不通,也看不明白,反正不关它的事。

金雕想留下,非得那边点头才行,用不着它操心这只金雕要在这里盘踞多久。

还是先回去睡个回笼觉吧。

黑卷尾站在树梢上刚展开翅膀,又堪堪顿住。它伸着脖子朝窝的方向看了看,紧接着毫不犹豫地转头朝相反的方向飞去。

要不,这两天还是别回家了。

金溟沿着平缓的河边找了半晌,一块可手的工具也没找到。

扁平的石头全被水流打磨得圆润无比,尖锐的石头又太大,鸟爪子握不住。

看来附近的石头是不能指望了。

金溟望着不远处高树密布曾传来虎啸的山林,稍一犹豫,还是决定进去一探。

既然语言统一,金雕碰到老虎,应该是有资格谈一谈和平共处互不侵扰的。

他就是进去捡点石头树枝,路过而已,丛林之王不至于小气到因为几根草跟金雕拼命吧。

只见一只贼头鼠脑的金雕,迈着晃晃荡荡的小碎步,跨过低矮的灌木丛,慢慢朝密林走去。

看见什么都稀罕似的,在阳光底下像只泛着金光的大黑鸡,不时停下来撅着尾羽低着头用爪子刨刨土。

金溟牌勘测鸡努力分析中——

从树木的分布可以看出这是一片针阔混交林。

只是目前的搜索范围太小,只能初步判断这一带是温带地区,得不出其他有用的信息,甚至是中温带还是暖温带,都不太好确定。

看水面结冰化冻都情况,应该是在偏北方的地区。

但是昨夜出现的中华穿山甲是不是可以说明他仍在亚欧板块?

金溟抬起头眯着眼观察太阳的运行轨迹,凭借他有限的天文知识,可以确定他仍在地球,不是在穿越小说里流行的蓝星绿星什么的。

虽然毫无卵用,但这仍是一个值得欣慰的确定,至少他还是个地球鸟,不是什么外星鸟。

只是亚欧板块的温带大陆,有剧烈地壳运动的地区,会是哪儿呢?

不过金溟并未在这个问题上耗费太多精力。

他必然是穿越回了地球的远古时代,只是经过千万年的演变,地质结构与他之前所处的时代相比早已千差万别,后世的地理知识并不一定适配此地。

而且就算知道这块地方是后世的哪里,对他目前的处境来说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现在最该想的是怎样吃饱住暖,生存下去。

金溟在心里重新确定了一遍今日任务:找到宰鱼工具、陷阱材料、筑巢材料!

宰鱼的工具直接关系到他下一顿吃饭的问题,是重中之重。而做陷阱的东西则关系到他以后能否轻松得到食物,重要程度不分上下。

至于筑巢材料,看似简单,其实也并不容易完成。

丛林里一年四季都是满地落叶,唾手可得,但这些缺少纤维的叶子其实并不适合用来筑巢。

干枯的叶子太脆,一压就碎,翻个身还哗哗直响,影响睡眠。若是采新鲜的叶子,柔韧性有了,保暖性又差了点,用不了几天干枯了又得重新换新叶子,还会沾上一身绿汁。

只是想想白隼那一身漂亮的白羽毛被染成绿色,金溟就摇了摇头,小绿花哪有小白花好看。

愁眉不展的金溟抬起头,正看见一棵光秃秃的高树上杂乱无章地叉着一团小树枝,乱蓬蓬的树杈里隐隐约约闪动着一个黑黑的小脑袋。

那是喜鹊的巢。

抱着学习借鉴的谦虚态度,金溟仰脖看了一会儿,直看得缩在窝里的喜鹊瑟瑟发抖。

正当喜鹊心跳扑通扑通翅膀抖得不知该怎么跑路时,面露嫌弃的金溟终于收回目光。

树杈垒出来的窝能舒服吗,不扎得慌吗?

虽然金溟知道喜鹊会在树枝里面再垫些软和的东西,但睡木头板子和睡席梦思,就算铺一样的床单,那体验感能一样么?

排除掉树叶树枝,看来做窝还是得用草,羽毛更好。

金溟心里盘算,丛林里到处虫鸣鸟叫,把一只鸟薅秃太不人道,但每只鸟随便掉给他几根羽毛,聚少成多,做个百衲羽绒垫应该不成问题。

生活在灌木里的小鸟身体灵活嗅觉灵敏,还没看见金溟的影子,在闻到陌生猎食者气味的一瞬间,就已经飞得干干净净。

迈着沙雕步伐缓慢移动的金溟连什么鸟都没看清,只见一片白花花的小团子“啾啾啾”地就原地消失了,连半根毛也没留下。

“……”被孤立在原地的金溟委屈巴巴,丛林交友这么困难吗?

金雕的世界,好安静啊……

金溟叹了口气,出门才一会儿就有点想念家里那个虽然脾气不太好但今天给了贴贴的白隼呢。

金溟顿时觉得自己又行了。

努力,干活!先解决吃饭问题。

给猫主子挣罐罐,不是,给隼主子挣兔兔。

没有铜铁,刀具就只能从石刀和骨刀中选择。

其实骨刀是金溟一开始便放弃的选择。

他现在沦落到顿顿用嘴宰鱼别无选择的地步,还不就是因为抓不到骨头可以做骨刀的陆地生物么。

可是能做刀具的石头仿佛也不太好找。

不过这怎么能难得倒聪明小天才金溟呢。

金溟很快就想明白,趁手的石头不好找,无主的骨头却容易找。

野兽分两种,吃肉的和吃草的,但没有专门吃骨头的。

食物里的小骨头会被消化能力强的野兽直接吃掉,剩下的便会用牙齿舌头一点点啃干净肉,最后咬不动的大骨头则会被弃掉。

而像秃鹫这种没有牙的大型鸟,即便会直接吞食带肉的骨头,也仅限于比嘴巴小的骨头。

大骨头在哪里都是餐余垃圾。

连人类这种丧心病狂到什么都能研究出来美味吃法的物种,也只是炖个骨头汤,吸个大骨髓什么的,最终还是得把大骨头扔掉。

做骨刀的骨头,不一定需要自己亲自捕猎得来。

有时候,捡破烂也是一种不错的生存方式。

毕竟大型猛禽在遍地是宝的丛林里捡破烂,应该是没有城管敢来驱赶的。

凭借金雕优秀的嗅觉,金溟很快便在一处灌木丛旁不同寻常的凹陷处停下。

他趴在地上像吸尘器似的又使劲闻了几遍,可以完全肯定,这处凹陷,是个——坟包。

荒野丛林出现一个规规整整的坟包,金溟却一点也没有昨夜的惊讶恐惧。

他气定神闲地拿翅膀扫了扫平滑的表面,倒认真欣赏起来。

“啧,瞧这藏风聚气,枕山面水,气贯隆盛,必有大墓。”

金溟站在上面跺了跺爪子,“呸呸”两口搓了搓翅膀,一副“来活儿了”的模样。

金溟的鸟生职业规划转瞬从捡破烂升级为摸金校尉。

坟包的土壤十分松软,金溟不算费力地挖了大约一个小时,土层就直接坍塌下去。

一感到脚下不对,金溟就立刻扑棱着翅膀跳了出去。

顺着坡打了两个滚儿,差点一头扎进灌木里。

哗啦啦直往下塌的土坑里,渐渐露出一副白森森的骨架,看上去像是一头野牛。

果然是个大墓。

这样的骨头,别说做一把刀,就是做个架子床恐怕也够了。

肉已完全腐败消失,在土层中形成一定程度的中空。若非金溟经过几天的适应,手脚已经运用灵活,直接摔到这些断骨锋利的骨架上,非得戳出几个洞来。

戳几个洞……这不是巧了么,连做陷阱的东西都有了。

金溟盗的是野牛墓,但按照归属权来说,被金溟偷窃的,其实另有苦主。

如果把刚才“盗墓”的话从动物学角度来重说一遍,那就是:

“啧,瞧这做工细腻的土坯坟茔,一看就是荒野殓尸官——美洲獾的倾力之作。而能让美洲獾费这么大的力气去下葬的,必然是大型动物的尸体。”

美洲獾是鼬科的一种,平头哥蜜獾的亲戚,只不过个头小一点,因而战斗力稍差一点,不像可以说是没有天敌的平头哥那样肆无忌惮地无视食物链规则。

换句话说,美洲獾因为生存需要,应该是比蜜獾有点子智慧。

比如它储存食物的方式就是把肉埋在土里。

土里比地表温度低且恒定,能有效减缓肉类腐败的速度。

而且食物藏在土里,便不容易被其他动物抢走。刨土小能手美洲獾自己则可以随时在捕食不到新鲜食物时享用自己的囤积财产,避免饿肚子。

这在落后的荒野的确可以算是很有智慧的方法。

美洲獾啃不动大骨头,吃完肉剩下的这些都是垃圾,那就不能叫打劫,明明是给它打扫卫生。

而且,金雕的事,怎么能叫偷呢。

刚刚劫获,不是,刚刚打扫了美洲獾废弃小粮仓的金溟甩了甩沾满泥巴的鸟爪子,又开始想念起中华穿山甲。

这样一双可以抓狮子抓老虎的鹰爪,如今却只能委屈做一只刨地鸡。

要是昨天留住那只中华……

金溟眨了眨眼,忽然发觉哪里不对——中华穿山甲和美洲獾……会出现在一个板块吗?

美洲獾,顾名思义,它是美洲板块的物种。

算了,他都能变成一只鸟,金雕都能和穿山甲聊上天,美洲獾跨板块生活,好像也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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