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悠扬,深夏的蝉鸣微弱而清脆。
喧嚣的轰趴馆内,正聚拢了无数男女。鲜花和彩带散落一地,派对中央是被人群簇拥的主角。
今天是丁莓27岁的生日,她特意定制了一套鎏金小礼裙,荷叶边裙摆尽显贵妇气质。除此之外,她还特别邀请了几个她多年的歌迷朋友,以及闺蜜谷茉一家,打算在这里举办一个小型的私人生日会。
歌迷朋友非常捧场,丁莓一出场,便赢来掌声无数:“莓姐,你今天好漂亮哦!”
丁莓提着裙摆,一路笑得合不拢嘴:“等会记得过来陪我切蛋糕,我有大事想告诉你们。”
特意把大家伙叫来,是要宣布什么大事?歌迷们面面相觑,顿时露出了暧昧的笑容。
“好耶!”“一定准时到场!”“终于到了这一刻吗?”“好激动!”
几个人闹作一团,丁莓坏笑几声,又清清嗓子,认真地朝她们敬酒:“也感谢你们多年的支持,即使我这么久不出新歌,也没忘了我。”
一杯酒一饮而尽。
其实,丁莓说的是真心话。三年不发新专辑,一年内没有任何宣传,她都不知道自己这个十八线小歌手是不是真的已经江郎才尽了。
这样的条件下,还能拥有几个真爱歌迷,属实难得。
丁莓是个流行歌手,准确来说,是已经过气的流行歌手。她出道即巅峰,第一张专辑就曾风靡全国,她的乐队也曾在各地进行巡回商演,收到无数歌迷粉丝的狂热追捧。
可,那都是曾经。
现在的她,已经很久没有写出像样的新歌了。
从云端掉到泥里的落差感是很强烈的,好在丁莓心态好,能自我开解。也还好她是个小富婆,八位数的存款足够她不工作也能挥霍一辈子。所以,写不出新歌又如何?承认她的才华只是昙花一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
眼下更重要的,是好好享受当下的生日宴。
丁莓安顿好歌迷们,随即又来到了电玩厅。一推开门,便传来谷纪鹿和庄心诺对打射击的枪声。丁莓险些被飞窜的灯光吓了一跳,谷茉笑着把她拉进了包间,“生日快乐啊,大寿星。”
丁莓故作吃醋地抱腰,“哼,看来没我,你们也玩得很开心嘛。”
“怎么可能!”
闻言,谷纪鹿连忙放下手里的玩具枪,一把抱住了丁莓的腰,笑嘻嘻道:“莓子阿姨,你给我准备了这么多小泡芙,今天我必须好好报答你。”
“哦?”丁莓玩味地捏了一下谷纪鹿的脸蛋,“怎么报答?”
谷纪鹿鬼灵精怪的大眼睛一转,突然一拍手:“要不,我就给你和你的女朋友跳支舞吧!”
话音落下,丁莓反倒有些惊讶。尴尬地看向谷茉:“你们都知道了啊?”
“还真以为自己瞒天过海的技术很好呢?我早就发现端倪了。”谷茉伸手轻轻弹了一下丁莓的额头,“就等着你什么时候愿意正式把她介绍给我们。”
丁莓干笑几声。
“你真不厚道,这个对象谈了有快一年了吧?居然一点风声也不露给我们。”谷茉装作赌气的模样,“还是不是朋友了?”
丁莓心虚吹口哨转移话题。
“这不准备介绍了么。别生气了,一会单独请你们吃饭。”
“一顿饭那都是轻的了。”谷茉好奇地四处张望,却没在丁莓身后看见半个人影,“所以,她人呢?不提前跟我们打个招呼么?”
丁莓叹了口气。
“正堵车呢。我都打电话催了好几道了。”
庄心诺一挑眉,“怎么听着这么不靠谱呢?”
谷茉也笑着附和,“迟到这么久,那一会肯定要自罚三杯。规矩你懂的,莓子。”
虽然嘴上抱怨着,可两人心里还是为丁莓感到高兴。能有个人陪伴丁莓、照顾丁莓,也是谷茉一直以来的愿望。
丁莓自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也只是笑着打趣过去。
游乐的环节很快结束,侍应生推着小餐车走上了厅堂,将三层的定制蛋糕摆上了桌。谷纪鹿立马闹着要插蜡烛,一群人说说笑笑。
可丁莓却在角落里不禁皱紧了眉头,这都快下午三点了,怎么戴宵月今天迟到了这么久?
不会在路上出了什么事吧?
丁莓有些担心,忍不住又跑去茶水间,想给戴宵月打个电话问问。
第一通电话,没打通。
继续拨,依旧无人接听。
丁莓眉头一皱,隐约感觉有几分不对劲。她抬起头,看见镜子里妆发精致的自己——忽地又想起谷茉的那个问题:
这个对象谈了有快一年了吧?居然一点风声也不露给我们。
其实,不是丁莓不想说。
只是,她也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谷茉不知道的是,一年前,丁莓还不是现在这副模样。她常年混迹夜店,是圈子里小有名气的一号人物。明面上是平平无奇的十八线过气歌手,背地里却是出了名的玩咖。风流成性,把家当酒店使,最高记录是连续一个月每天都带不同的女孩回家。
可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她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她几乎每夜都会带不同的女孩回家,但她不是性丨瘾狂魔,她带女孩们回家,并不为别的。
就像风湿病一样,一到暴雨的夜晚,她必定彻夜失眠,必定坐卧难安、惊慌心悸,严重时,还有可能惊厥昏迷过去。明明童年还能大着胆子一个人睡,可现在遇上暴雨夜,却连打开小夜灯的勇气都没有。
这种神奇的疾病已经困扰了丁莓十年,并且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其间,她也曾经尝试去看过医生,可医生只说这属于一种精神障碍,给她开了一点于事无补的安眠类药物。
后来,丁莓意外地发现,人的体温比再多的安眠药都管用。
只要躺在另一具温暖的身躯旁边,被一双轻柔的手臂环绕着,她便终于能够酣然入睡,一夜无梦。
于是,丁莓便过上了每夜给自己物色“陪睡对象”的日子。她默默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原则:绝不带同一个女孩回家两次。
在每一个清晨满足地醒来后,丁莓总会给身侧的女孩们一些“封口费”,几个奢侈品手提包,或是一封红包、一条转账——以此希望女孩们能够为昨夜发生的事、为她怪异的“小毛病”而保守秘密。
丁莓始终认为这是自己的隐私。她不想被无关紧要的人八卦自己的私生活,也不需要任何人多余的关心。
其实,不用丁莓刻意强调,女孩们也不会主动“告密”的。毕竟——甜言蜜语把美人哄回家,结果最后只是隔着棉被纯聊天了一宿,实在是匪夷所思。
尤其,她们的“一夜情”对象还是众口相传里风流成性的大玩咖——说出去,也没几个人会相信的吧?
可丁莓的想法确实很简单。
她只是很依赖人的体温而已。
丁莓就是这样认识了戴宵月。
在朋友面前,是母胎单身、情窦未开的纯情小白兔;在同事面前,是佛系咸鱼、不食人间烟火的草包富二代;在陌生人面前,又化身为风流大魔王,水性杨花、四处留情——这样多重人格的精分生活持续了数年。直到某一个雨夜,她揽着新物色的“陪睡对象”,正打算回家好好睡一个安稳觉。可就在这时,一个陌生的人影闯进了她的视线。
那是一具瘦高的身影,被偌大的雨幕冲刷得有些模糊。那人拎着一把老旧的雨伞,正费力地追赶着流浪猫。最后,一阵大风刮过,破败的雨伞被吹飞,人和猫都淋了个满怀。
丁莓有些于心不忍,便撑着伞来到那人跟前。她至今仍记得第一次见到戴宵月时的场景,雨水顺着她的发丝和衣服的沟壑流淌下来,衬得脸颊素净如出水芙蓉。戴宵月的双肩在雨中瑟瑟发抖,衣衫浇湿个透,看上去就像落寞的落水狗,颇为可怜。
赤白的脖颈、散落的发丝……一瞬间,丁莓看得心跳也漏了一拍。
戴宵月打破了她给自己定下的原则。
起初,本是同情心作祟。戴宵月一脸羞赧地说自己来自异乡,被打工的同事骗走了所有的积蓄,交不起房租,被迫流落街头。
后来,丁莓发现,戴宵月和她是如此的不同。她就像一张纯净的白纸,懂分寸,知廉耻,单纯得可爱。她很纯情,连接个吻都慌张得不知道把手往哪儿放;她也很真诚,没有一丝虚假,没有任何自以为是的伪装。面对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她能捧出最真诚而炽热的心。
丁莓从没见过这样的人。
浪荡了这么多年,丁莓忽地觉得,与其找个不确定的陌生人作伴,倒不如择一个舒心的留在身边。
于是,两人约好,她为戴宵月提供住处、戴宵月为她提供一个人形抱枕——嗯,不错,很公平,很合理。
这样看来,好像还有几分浪子回头、金盆洗手的感觉。
回忆起往事,丁莓的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丝怀念的笑容。原来,不知不觉间,她们都已经交往了一年的时间。
这一年里,她们共同经历了许多,也建立了深厚的信任与无间的亲密。随着感情的逐渐升温,丁莓终于觉得,是时候了。
是时候——把她最爱的人,正式地介绍给她的朋友与亲人。
丁莓莞尔一笑,正要打出第三个电话,问问戴宵月到了哪里。忽然,她身后的门被人冷不丁地敲响了。
“谁?”
“丁小姐,有人给你留了一封信。”
丁莓一愣,信?宵月?她面露期待的笑容,还以为是戴宵月刻意为自己准备的惊喜,红着脸开了门。
那是一封牛皮纸的信笺,潦草的字迹写着四个字:“丁莓亲收”。丁莓满心欢喜地拆开,却从里面掉出了一张老旧的照片。
照片的边角有些泛黄,处处透着时代的痕迹。
丁莓弯腰捡起了那张照片。
映入眼帘的是一座花团锦簇的农家小院,花朵的中央站着一高一矮的两个人。丁莓一眼便认出了其中一个,正是她的爱人戴宵月。
照片上的戴宵月不过17、8岁的年纪,神采飞扬,满心的喜悦溢于言表。而她身旁的女人则温文尔雅地轻靠着她的肩,唇角柔和,身上穿着一件淡蓝色的旗袍。
丁莓的脸色蓦然发白,她的手一颤,照片险些掉在了地上。
因为,那个陌生的女人,有着和丁莓几乎一模一样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