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讣于其君,曰:“君之臣某死”;父母、妻、长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君讣于他国之君,曰:“寡君不禄,敢告于执事。”;夫人,曰:“寡小君不禄。”;大子之丧,曰:“寡君之适子某死。”大夫讣于同国:适者,曰:“某不禄”;讣于士,亦曰:“某不禄”;讣于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讣于适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实。”讣于士,亦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实。”士讣于同国大夫,曰:“某死”,讣于士,亦曰:“某死”;讣于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某死”,讣于大夫,曰:“吾子之外私某死”,讣于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死”。大夫次于公馆以终丧,士练而归。士次于公馆,大夫居庐,士居垩室。大夫为其父母兄弟之未为大夫者之丧,服如士服。士为其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丧,服如士服。大夫之适子,服大夫之服。大夫之庶子为大夫,则为其父母服大夫服;其位,与未为大夫者齿。士之子为大夫,则其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无子,则为之置后。
郗司空在北府,桓宣武惡其居兵權。郗於事機素暗,遣箋詣桓:“方欲共獎王室,脩復園陵。”世子嘉賓出行,於道上聞信至,急取箋,視竟,寸寸毀裂,便回。還更作箋,自陳老病,不堪人閑,欲乞閑地自養。宣武得箋大喜,即詔轉公督五郡,會稽太守。
桓大司馬下都,問真長曰:“聞會稽王語奇進,爾邪?”劉曰:“極進,然故是第二流中人耳!”桓曰:“第壹流復是誰?”劉曰:“正是我輩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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