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戴淵少時,遊俠不治行檢,嘗在江、淮間攻掠商旅。陸機赴假還洛,輜重甚盛。淵使少年掠劫,淵在岸上,據胡床,指麾左右,皆得其宜。淵既神姿峰穎,雖處鄙事,神氣猶異。機於船屋上遙謂之曰:“卿才如此,亦復作劫邪?”淵便泣涕,投劍歸機,辭厲非常。機彌重之,定交,作筆薦焉。過江,仕至征西將軍。
国君不名卿老世妇,大夫不名世臣侄娣,士不名家相长妾。君大夫之子,不敢自称曰“余小子”;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称曰“嗣子某”,不敢与世子同名。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言曰:“某有负薪之忧。”侍于君子,不顾望而对,非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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