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看烟花吗?”秦霁渊拉着郑时朗走到窗边,连重明都跳到窗台上趴着,“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看,每年生日都一定要看一场。所以今夜,它们也为你而开。”
一个个火星窜上寂静的夜空,绽放出不同色彩,一朵又一朵,足足响了二十七响。本以为重明会惊慌逃窜,没想到它看得还津津有味,刚到秦家几个时辰就把这里当自己家了,完全没有一点怕生的样子。
“你知道吗,因为这场烟火,很多孩子会特地从家中跑出来,大人也会停下手头的事,所有人一起抬头享受这场短暂的绚烂,一起驻足为你的生日送上一点美好的希冀。所以我希望,我的郑主编在新的一岁也可以带着大家的祝愿,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秦霁渊吻了吻他的唇,“当然,如果郑主编的人生规划里有我,那就再好不过。”
“如果没有,秦少爷打算怎么办?”郑时朗发觉自己多了一个习惯,已经习惯打趣秦霁渊,等待秦霁渊的反应。
“不怎么办,让你重新再规划一次。”烟花燃尽,秦霁渊顺手拉上窗帘,“难道郑主编现在的计划里没有我吗?”
“有。”
而且一直延续到我生命的尽头。
“霁渊,过两天我要到江南去一趟,约了一个江南的作家访谈。”
秦霁渊才不信:“真的假的?”
郑时朗犹豫一刻,秦霁渊就已经心知肚明。
“把手上这个伤的来历说明白了,我就当你说的是真的吧。”
秦霁渊已经动手去拆他缠在手上的绷带,郑时朗没辙,只能说点真话:“我自己扎的。”
“你这是把手捅了个对穿啊,郑时朗,你是疯了还是傻了?捅的还是右手,是打算以后不写稿了全职陪我吗?”秦霁渊看他那从手心直通手背的伤口,只觉得触目惊心。
“全职陪你还不要?”其实扎哪边手郑时朗还是考虑过的,虽说平时写字确实多用右手,但自下了前线后,他左手能做的事就已经比右手多太多了。哪怕是写字,左手写的也已经比秦霁渊那龙飞凤舞的字好得多。
“我当然想要,但郑主编哪里是轻易放弃自我价值的人,这没办法,世界上总有很多用钱解决不了的事,比如郑主编不会心甘情愿被我包养。所以,给我个理由,为什么捅?”
“因为我确实疯了。”郑时朗没说一句假话,他把自己这种不定期发作的强烈精神反应定义为疯,就算不是,也离疯不远了,“秦家虽好,非久居之乡,我大概还是要找个精神病院度过余生。”
秦霁渊的目光钉在郑时朗手臂的针孔上:“他到底给你打了什么?”
“不知道。”
真不知道,知道了也没什么用。
“那就没有一点办法了吗,他要你疯有什么用,肯定有所企图。他要什么,假若答应他呢……总会有办法的,总会有办法的。”秦霁渊惊讶于郑时朗过分的镇静,他在自己的二十七岁平静地接受自己的结局,甚至可以说是,宣布自己的死讯。
要郑时朗接受自己必须死得疯疯癫癫已经够难熬,够没面子,但要他为了苟活而对别人摇尾乞怜,那更不如让他去死。所以他说:“霁渊,不自由,毋宁死。”
秦霁渊知道,他怎么能不知道呢?
“霁渊,没关系的,别哭好不好。”郑时朗轻轻为他擦去眼角的泪,“又不是真死了,这不是还活着吗,再给我一点时间就好。”
秦霁渊被拴在门前时没哭,码头上临死时没哭,火并里杀进杀出,被敌人俘虏时没哭,被人当做弃子时也没哭,怎么也想不到居然会在这时候落下两滴泪来。才发现自己从来不是怕死,他害怕分离,很怕很怕。
他终于深刻地体会到什么叫同床异梦。郑时朗的神经已经撑到极限,那么长时间的不眠,无论是什么药都该失效了,沾到枕头没多久便睡了过去。秦霁渊翻来覆去却总是无眠,想牵郑时朗的手又怕厚厚的绷带阻隔不了痛意。挣扎着爬起来从床边拉出那个金手铐,拷在了郑时朗的左手腕上。
就算死,也让我看到你最后一眼,好不好?
第二天叫醒他的却是重明,重明焦灼地在郑时朗本该在的床位上走来走去,试图叫醒秦霁渊。秦霁渊下意识去捞人时只捞到一只小猫,重明咬着他的衣角要拽他下床。
床边只剩半截金线,郑时朗早提醒过他,这样的手铐挣一挣便断了,只能锁得住愿意被他锁的人。没想到有一天会连郑时朗都锁不住。
不用说,报社和家是回不去了。郑时朗在墓地周围发现一处不错的房源,愿意住在这里的人很少,足够安静也足够方便。他好像看见自己生命的终点,就在这里,或者在一旁的墓地。
他本打算自杀,要他死得这样狼狈是对他最大的侮辱,他应该趁自己意识还清醒,去投江。死在房子里总不好,误了房子里的风水,跳楼也不好,会吓到不少过路人,唯有投江,才能洗尽一身汶汶。可二十七岁一过,他便变了主意,他还是想再试试,哪怕再多活两天。
很可怕,他有了可以牵挂的人。
他先前的所向披靡也好,无惧无畏也好,多半来源于自己早无人可牵挂,生死早于他无谓。如今却不同,哪怕为了秦家,为了秦霁渊,他都想再争取一分生机。
他很快住进这里。平日不出门,只偶尔同对门的大爷聊两句,清醒时便写写稿件,白天投进信箱里。他不写遗书,不打算给秦霁渊一点睹物思人的机会。突然发觉或许昨天买下重明也是个错误的决定,他怕秦霁渊看见重明还是会想起自己,他怕他走不出来,他怕他忘不掉。
遗忘是一种过人的本领,只可惜秦霁渊和自己恐怕都做不到。
秦霁渊真真敲遍每一块住了人的房舍,问他们最近有没有个比自己高一点的,看起来病怏怏的人入住。他把郑时朗的信息说了一遍又一遍,得不到任何肯定的回复,自己跑了两三天,又安排了蛟龙帮的弟兄四处打听,才终于在一个送信的小兄弟口中得知了郑时朗的下落。
秦霁渊照着那位小兄弟的指示找过去,停在一栋老旧的楼前。旧楼的墙体已经风化发黄,大部分房里空空如也,一间间敲不是办法。于是秦霁渊等了一晚,他知道郑时朗住的房子一定要有长久不灭的灯,这是他的职业病,总放不下那三两张稿纸。
于是一路杀到郑时朗门前,他连门都没敲,直接用铁丝将门锁撬开,却不曾想门里还上了好几把锁,甚至还有插销,外面的锁撬了,也只够他堪堪推开一条门缝。
门缝里看不见郑时朗的身影,只看见无数散落在地上的带血绷带,还有一把插在桌上的匕首。房内只有不断的咳嗽声,一只手伸过来拔下了那把满是血迹的刀。
“郑时朗!郑时朗,你要干什么!你把刀放下!你让我进去,你让我进去好不好。”秦霁渊恨不得直接将门撞开。
“秦霁渊?那么晚了,秦少爷还是请回吧。”他只得到一句冷冷的回复,“我没事。我说过,再给我一点时间就好。”
秦霁渊哪还管得了三七二十一,一脚踹向这扇上了年头的木门,没想到这门还老当益壮,一时竟打不开。
“你不想进来给我收尸的话,就先回去,别在这扰民。”
秦霁渊便不敢再动作:“你把刀放下,我马上就走。”
郑时朗把刀往桌上一丢:“换药割个绷带而已,你放心,我暂时还没有死的打算。”
但有找个地方偷偷死的打算是吧。
然而秦霁渊也不敢和他犟下去,只得暂时离开了这栋旧楼,吩咐了下人盯着,自己再想些办法。
看着秦霁渊的车离开,郑时朗才缓了一口气。他真的要怀疑秦霁渊在自己身上装了什么定位装置了,要不怎么到哪都能被他找到。靠捅自己来寻那片刻清醒的方法到底走不通,有第一次就不会再有第二次,他对伤害自己没有执念,方才真的只是割个绷带,也不知道怎么就触碰到了这个大少爷的敏感神经。
哪怕这场闹剧没上演多久,还是被对门的大爷听了个一清二楚。大爷第二天早早便来拜访郑时朗:“小郑啊,昨晚来的那个人是谁啊,怎么还撬你的门呢?”
郑时朗已经整理好屋内的残局,还是没有邀请大爷进来坐的意思,只在门口同大爷聊了两句:“他啊,他是我家的债主。”
怎么说也是当了那么多年主编的人,编个故事还不是信手拈来:“早年我哥欠了赌债,他一直追债到家里来。我爹和哥哥都已经被他逼死了,家里只剩我一个人,他便天天追着我要债。我又不慎被同乡骗了,染了点大烟,如今正在戒呢。也只能每天都写点稿件,寄到报社去,指望着稿费能还一点是一点了。没想到换了那么多个地方,还是不得安宁。”
大爷听了深以为然,叹了好几句世道不公:“这赌债也不是你欠的,合不该来找你。唉,下次他再来我帮你应付一下就是。我看你都瘦成这样,平时写稿写到很晚吧。虽然年轻,你也多注意身体。”
“那就谢谢爷爷了。”居然被老人提醒注意身体,郑时朗也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瘦得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