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戎為侍中,南郡太守劉肇遺筒中箋布五端,戎雖不受,厚報其書。
桓公在荊州,全欲以德被江、漢,恥以威刑肅物。令史受杖,正從朱衣上過。桓式年少,從外來,雲:“向從閣下過,見令史受杖,上捎雲根,下拂地足。”意譏不著。桓公雲:“我猶患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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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韓康伯數歲,家酷貧,至大寒,止得襦。母殷夫人自成之,令康伯捉熨鬥,謂康伯曰:“且箸襦,尋作復(巾軍)。”兒雲:“已足,不須復(巾軍)也。”母問其故?答曰:“火在熨鬥中而柄熱,今既箸襦,下亦當暖,故不須耳。”母甚異之,知為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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